新中国成立后经历过四次较大调整,上世纪80年代后确定目前七大军区格局
重新调整划设战区是此次军队改革的重点之一。新京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,自新中国成立以来,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区机构历经了三次大的调整和一次小的调整。目前,共分为沈阳、北京、济南、南京、广州、成都、兰州七大军区。
新中国成立之初
撤销野战军,全军调整为六大军区
新中国成立之初,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整编。主要是撤销解放战争后期形成的第一、二、三、四野战军和华北野战军以及各兵团,分别与各大军区合并;将陆军整编成国防军和公安军;全国统一成立省军区、军分区和县(市)武装部;按国家行政区划重新调整为西北、西南、中南、华东、华北、东北六大军区。
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华北军区、东北军区、华东军区、中南军区、西北军区等五个军区继续保留。中原军区被撤销,重新设立西南军区。
其中,华北军区机关设在北京,东北军区机关设在沈阳,华东军区机关设在南京,西北军区机关设在西安,中南军区机关先在武汉,后迁到广州,西南军区机关开始在重庆,后迁往成都。
50年代中期
全国军区增加到13个
1955年2月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正式决定将原西北、西南、华东、中南、东北、华北六大军区进行扩编,并按城市和省(区)的名字命名为沈阳军区、北京军区、济南军区、南京军区、广州军区、昆明军区、武汉军区、成都军区、兰州军区、新疆军区、西藏军区、内蒙古军区。
考虑到沿海地区特殊情况,1956年4月22日,国务院发布命令,将南京军区管辖的福建、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,组成福州军区。全国大军区由此增加到13个。记者注意到,这是解放军历史上大军区机构最多的时期。
六七十年代
将内蒙古军区、西藏军区改为省级军区
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,中央军委对大军区作了小幅度调整。1967年5月,将内蒙古军区改为省级军区,隶属于北京军区。1969年12月,将西藏军区改为省级军区,划归成都军区。1979年5月,把新疆军区改名为乌鲁木齐军区。
这样一来,较长一段时间内解放军保持有沈阳、北京、济南、南京、广州、武汉、昆明、兰州、成都、福州、乌鲁木齐11个大军区。
80年代后
将十一大军区合并为七大军区
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,解放军又实行了几次军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。
1985年6月,中央军委决定将11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、北京、济南、南京、广州、成都、兰州七大军区。至此,经历几十年变化的大军区机构已基本定型。
将乌鲁木齐军区撤销,和兰州军区合并,统一编为兰州军区。
将昆明军区撤销,同成都军区合并,统一编为成都军区。
将福州军区撤销,与南京军区合并,统一编为南京军区。
将武汉军区撤销,分别合并于济南、广州军区,统一编为济南军区、广州军区。济南军区下辖山东、河南省军区和青岛警备区及若干集团军。广州军区下辖广东、广西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省军区和若干集团军。
北京、沈阳两大军区未作调整。(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