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报讯(记者 陈雯莉)为配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,深圳又有新动作。近日,记者从市卫计委官网获悉,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、社会、资源、环境的协调发展,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,市卫计委组织起草《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拟给符合政策要求的深圳妈妈增加产假30天。
《条例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按国家、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,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。这意味着,符合政策要求的深圳产妇在生育一孩或二孩时都可享受至少158天的产假。
“增加产假30天是该《条例》的主要亮点。”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在考虑或已通过增加产假的做法。
《条例》现正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,市民可于2月29日之前,将意见或建议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wrwfgc@126.com或传真至88102136的方式进行反馈。
(晶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