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女士出示误存到去世前夫的存折
存折上显示错存的5万元现金
2015年7月,北京昌平区的黄女士拿着5万元现金和存折去某银行存款。钱存进去后,她发现错拿成前夫的存折,而她前夫不久前因病去世。因无法取得前夫账户密码,黄女士和银行交涉要求退款。然而,当黄女士按照银行要求前往公证处开具相关证明时,被告之无法办理。无奈之下,黄女士只得将该银行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5万元存款。
近日,银行代理人在庭审时称,黄女士错存的行为是个人疏漏,银行没有责任,不能退还该存款,并拒绝法院进行调解。目前该案尚未宣判。“我真的很着急,也很无奈,为什么明明是我自己的钱,却取不出来。”昨天,黄女士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。
事件
5万元误存去世前夫存折
44岁的黄女士与郭先生(化名)原是夫妻,2014年4月,二人离婚。离婚后,郭先生仍在家居住,由于身患重病,生活起居由黄女士照料,存折也由黄女士保管。今年6月,郭先生不幸因病去世。
7月的一天,黄女士拿着5万元现金来到家附近的银行,准备将此款存入自己在该行的存折内。不料,存款时,黄女士发现错拿了存折,误将5万元现金存在前夫名下的存折里。
由于没有存折密码,黄女士只得向银行说明情况,希望拿回自己的5万元存款。银行工作人员称,黄女士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等手续,否则无法取出存款。而当黄女士找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时,却被告知无法公证,理由是这5万元不是郭先生的生前财产,不能办理遗产继承。
在与银行交涉未果的情况下,黄女士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她错存的5万元现金。
庭审
原告诉银行要求退款
针对黄女士的起诉,被告银行代理人在庭审时辩称,黄女士存错存款,是其自身过错行为导致,黄女士错存的银行卡是案外人的,与银行分理处无关。
银行代理人还称,根据《储蓄管理条例》规定,黄女士应向其存错的第三方主张权利,银行没有责任。而对于已经去世的人员的银行卡,应由银行账户户主的继承人去办理公证,公证之后就可以重新设置密码,取出账户内的钱款。
而黄女士的代理人则表示,在黄女士存款时,原、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,被告工作人员没有提示原告输入密码,且在原告反复追问是否需要输入密码时,被告工作人员并未提醒,因此被告存在过错。
对此,银行方表示,因为是原告本人将存折递交到银行窗口的,而且只提交了一张存折,并在存款储蓄凭条上签字进行了确认,因此不需要提醒原告存折不是她本人的。
黄女士代理人还表示,原告与被告银行分理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存款储蓄关系,虽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错了存折,误将钱款存入前夫的存折,但现在郭先生已经去世,民事主体已经消灭。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,被告都应当将存款返还给原告。
庭审时,被告银行的代理人并未接受采访。目前,该案尚未宣判。
银行
提交多项证明可取款
昨日下午,北京青年报记者拨打该银行总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了咨询。客服人员表示,类似黄女士这种情况,可以通过办理一系列公证和手续提交给银行,继而将钱取出。
这名客服人员称,如果账户持有人已经死亡,申请查询人想要取出账户里的钱,需要提供公证部门或法院出具的查询委托书或者继承权的证明书,或者是其他可以证明这个查询人是合法继承人的证明文件。此外,申请查询人还要提供账户持有人的死亡证明,或者是其他可以证明账户持有人死亡的相关证明。最后,申请查询人还要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“这是最基本的一些材料,具体的手续还要以柜台要求为准。”客服人员还表示,除了这种账户持有人死亡的特殊情况外,一般错存钱进他人账户,想要拿回钱只能找对方进行协商,银行并不对此负责。假如对方拒绝退还钱款,存款人只能寻求警方帮助,进行报案处理。
公证处
办遗产继承公证取款不妥
按照此前银行职员的建议,黄女士是否能通过遗产继承公证来领取存款?北京一家公证处工作人员李嘉健表示,在这种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是不妥当的。“黄女士的前夫去世后,将钱款误存入她前夫的账户,这笔财产肯定不应认定为死者的遗产,公证机构也就不能够按照遗产继承办理。”
李嘉健还称,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核实,公证处确定财产的来源、性质无误之后,可以出具领取财产的公证文书,“这需要银行方面认可这样的公证书。”
李嘉健表示,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,上海的部分银行是认可领取财产的公证书的,但是具体到北京的这家银行认不认可,他不清楚。
供图/黄女士
对话
黄女士:这笔钱是我自己的,为什么不能退?
北青报:当时存款时,银行有没有要求您出示什么证件或密码?
黄女士:没有。当天我把钱和存折都给了柜台,我说想存三个月。然后柜台就给了我一张存款储蓄凭条,让我签字确认。我就问他们怎么没让我输密码啊,他们说存活期不用密码,其实我想存三个月定期,但他们一开始也没问我。
北青报:您怎么发现存错了账户的?
黄女士:我存完了,他们给了我一个单子让我确认,我一看发现存折错了。我当时就说存错了,能不能把钱再取出来,他们说需要密码,但我不知道密码,而且我前夫已经去世了。
北青报:银行说怎么解决呢?
黄女士:银行让我拿我前夫的死亡证明,我就回家拿了,然后银行说既然有死亡证明,再去公证处办个遗产继承公证就行。当天银行的人和我一起去的昌平公证处,但是公证处说办不了。
北青报:为什么办不了呢?
黄女士:公证处说,如果钱是我前夫生前存的,那可以算作遗产继承,但这笔钱并不是我前夫的生前财产,所以不能认定是遗产,没法办理公证。
北青报:既然无法公证,银行对此是怎么回复的?
黄女士:银行说只能走法院,拿到法院判决支持,才能让我把钱取走。之前也协商过了,银行不同意调解。我真的很着急,我前夫的存折上没有什么钱,这笔钱是我自己的,对于这点银行也是认可的。我又不是骗钱,为什么就不能把钱退给我呢?
本版文/本报记者 孔德婧 见习记者 张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