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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一山 (媒体评论员)
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,旅游城市青岛似乎上了“差评榜”。先有游客爆料,大排档一只虾卖38元,而服务员此前误导说是38元一份。在舆论如潮的批评声中,卖“天价虾”的店家已经被罚9万元。随后又有网友爆料,去某餐厅点了帝王蟹,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,称完后七斤多,且称了就必须买,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,此事还在核实中。
在旅游旺季,“景点宰客”是最容易激起公愤的事。天价虾蟹,引发新一轮对诸多景点“天价”的吐槽。在网上,“青岛虾”已经成为新的全民调侃对象,这对青岛旅游城市形象,至少短期来看是一种很大的伤害。
海捕大虾、帝王蟹价格本身并不便宜,青岛两商家卖的“天价”到底离谱到什么程度,其实还没有定论。如果简单认为价高就是欺客,对商家来说也未必公道。旅游旺季,成本增加、供需关系的改变,都会令价格上涨。“景区的东西就是宰人”,在这种常识判断的背后,有着某种必然性。不过,青岛这两起纠纷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,不是天价不天价,而是游客在消费中有没有明确被告知价格信息,有没有被强制消费。
比如论个卖虾的那家大排档,最大问题是在菜单上公布价格时,“以上海鲜单个计价”相对“隐蔽”,事实上误导了消费者。如果游客现场咨询时,服务员再以“按份计价”来答复的话,欺诈的成分就更明显。至于帝王蟹,价格本身不菲,一只大蟹卖到一两千元都很正常,所以网友一顿饭“花近三千元”不算太离谱,关键是店家“把螃蟹腿拔掉”有没有征求过消费者意见,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。
景点的东西再天价,只要明码标识,消费者有选择的自由,那就不是事儿。青岛的“天价虾”之所以引起公愤,关键是有欺诈的成分,消费者在理论过程中,店家甚至还有暴力威胁的迹象。而面对这些不当手段,消费者在维权时,又遭遇物价部门、公安机关等的相互推诿,这才是令舆论不满的核心所在。
在消费者曝光“天价虾”引发舆论关注后,青岛物价部门按照涉嫌价格欺诈、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,依法进行立案查处。需要追问的是,大排档那个标价牌是只有国庆期间才使用,还是平时就这么挂着的?换言之,价格欺诈仅是国庆期间的行为,还是平时相关部门监管就不到位,只是国庆期间凑巧被暴露?
“天价虾”纠纷之后,我们看到物价部门、工商部门、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被牵涉其中,游客本身维权时的求告无门和曝光后舆论聚焦下的“多部门配合调查”,形成了鲜明对比。景点的消费者多是游客,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相对很高,这可能也是一些商家敢于欺诈的客观原因。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,乃至旅游城市声誉角度考虑,能否授权特定部门紧急“一站式”解决消费争议,也值得青岛和类似城市考虑。